杀鼠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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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萘酚-d8
CCEM501785 | 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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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萘酚-d8
CCEM501785 | 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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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硫基-3,5-二甲基苯酚
CCEM500355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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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二羟基肉桂酸(咖啡酸)
CCHM701660 | 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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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酸三丁酯-d27
CCHM701612 | 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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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大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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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GB 23200.113-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适用于植物源性食品中杀鼠酮等有机化合物残留量的定量检测,包含粮食、蔬菜、水果等基质。
采用乙腈提取样品,经分散固相萃取净化后,以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LC-MS/MS)进行检测,外标法定量。
杀鼠酮的检出限(LOD)为0.01 mg/kg,定量限(LOQ)为0.03 mg/kg,满足食品安全限量标准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同步进行空白试验、加标回收试验(加标水平为LOQ、2×LOQ、10×LOQ),回收率应控制在70%-120%,相对标准偏差(RSD)≤15%。
1. 样品粉碎后加入乙腈均质提取
2. 采用PSA和C18吸附剂净化提取液
3. 氮吹浓缩后复溶进样
4. 色谱条件:C18色谱柱,流动相为0.1%甲酸水-乙腈梯度洗脱
5. 质谱监测离子对为283.1>211.1(定量离子)和283.1>161.0(定性离子)。
杀鼠酮易受光解影响,实验过程需避光操作;基质效应需通过标准添加法或基质匹配标准曲线校正;仪器调谐参数需定期验证以确保灵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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