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皂苷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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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萘酚-d8
CCEM501785 | 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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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萘酚-d8
CCEM501785 | 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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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硫基-3,5-二甲基苯酚
CCEM500355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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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二羟基肉桂酸(咖啡酸)
CCHM701660 | 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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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酸三丁酯-d27
CCHM701612 | 98.2%



人参皂苷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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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正在浏览的产品:人参皂苷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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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GB 5009.28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中人参皂苷的测定》
本标准适用于保健食品中人参皂苷D的定量检测,涵盖片剂、胶囊、口服液等剂型。明确排除非人参来源的皂苷干扰物检测。
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使用C18色谱柱(4.6 mm×250 mm,5 μm),流动相为乙腈-水梯度洗脱,检测波长203 nm,柱温30℃。
人参皂苷D的检出限(LOD)为0.05 mg/kg,定量限(LOQ)为0.2 mg/kg,需通过标准曲线法验证线性范围(0.2-50 mg/L)。
每批次需包含空白对照、加标回收样品(低、中、高浓度),平行样不少于3个,回收率应控制在85%-110%,RSD≤5%。
样品需经甲醇超声提取(40℃, 30 min),离心后过0.22 μm滤膜;色谱进样量10 μL,流速1.0 mL/min,保留时间应与标准品偏差≤2%。
实验需在避光条件下操作,标准品溶液需现配现用。若样品基质复杂,允许使用固相萃取(SPE)前处理,但须在报告中注明方法变更。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