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全盐量质量控制标准溶液(HJ5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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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标准溶液/以(N)计
BW02056-1000-1000 | 10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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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解性总固体标准溶液/溶解性固体重量
BW02546 | 20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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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硫化碳中丙烯酸丁酯
BY-OT-HJ-00460 | 1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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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硫化碳中丙烯酸甲酯
BY-OT-HJ-00149 | 1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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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度 - 250mL
NSI_QCI-198 |
介质:H2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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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51-2024 水质 全盐量的测定 重量法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全盐量的测定,检测对象包含可过滤性固体及溶解性盐类[7][9]。
采用重量法:水样经0.45μm滤膜过滤后,在105℃±2℃条件下蒸干并恒重,残渣质量即为全盐量。含有机物样品需用过氧化氢消解处理[7][9]。
方法检出限为10 mg/L,定量限为40 mg/L。当全盐量>2000 mg/L时,需减少取样量并稀释测定[7][9]。
1. 使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全程质量控制;
2. 每批次样品需做平行样,相对偏差≤10%;
3. 空白实验值应低于方法检出限[7][6]。
1. 样品过滤:使用0.45μm微孔滤膜预处理;
2. 蒸发浓缩:水浴蒸干至恒重;
3. 有机物处理:滴加15%过氧化氢消解有色残渣;
4. 恒重操作:105℃烘干后冷却称重,两次称量差≤0.5mg[7][9][10]。
1. 高含量钙、镁、***化物样品易吸湿,需快速称量;
2. 含油类或悬浮物样品需增加前处理步骤;
3. 方法修订后增加质控指标:空白实验频次、平行样控制等[7][9][10]。
HJ/T 51-1999 水质 全盐量的测定 重量法(已废止)
该标准已被HJ 51-2024替代,主要差异包括:取消总矿化度测定方法、扩展适用水体类型、强化质量控制要求[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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