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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全盐量溶液标准物质

BWZ7955-2016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 100mL {{goodObj.date}} 伟业计量 {{item.norm}} {{inventory}} 见证书

研制依据

HJ 51—2024 水质全盐量的测定重量法(2025-07-01实施)

基质
形态 液态
有效期
存储条件 常温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一次性使用,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
用途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包装 本标准物质采用白色塑料瓶包装,规格100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参考资料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经准确定值的高纯物质为溶质,以水为溶剂,在室温(20±3)℃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的浓度标准值采用配制值,并用重量分析法进行量值核验。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 全盐量 20g/L 1%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重量分析法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白色塑料瓶包装,规格100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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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51-1999 水质 全盐量的测定 重量法

标准名称水质 全盐量的测定 重量法(HJ 51-1999)
适用范围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中溶解性总固体(全盐量)的测定,检测范围为10 mg/L至10000 mg/L。
核心检测方法采用重量法:水样经0.45 μm滤膜过滤后,取滤液在105±2℃烘干至恒重,残留物质总量即为全盐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方法检出限为5 mg/L,定量下限为10 mg/L;当水样含悬浮物时需预先过滤处理。
质控样品要求每批次检测需包含空白样、平行样及加标回收样,平行样相对偏差应≤10%,加标回收率控制在85%-115%。
关键实验步骤1. 样品过滤
2. 移取100 mL滤液至已恒重的蒸发皿
3. 水浴蒸干后转入烘箱105℃烘干4小时
4. 干燥器冷却后称量至恒重(两次称量差值≤0.5 mg)
特别说明1. 含大量钙、镁氯化物的水样易吸潮,需缩短冷却时间
2. 蒸干过程中需防止有机物碳化,必要时采用马弗炉灰化处理
3. 高浓度样品需稀释至检测线性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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