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萘析商城
当前位置: 首页 标准物质 物性 其他 水中全盐量溶液标准物质
水中全盐量溶液标准物质_/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水中全盐量溶液标准物质

BWZ7976-2016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 100mL {{goodObj.date}} 伟业计量 {{item.norm}} {{inventory}} 见证书

研制依据

HJ 51—2024 水质全盐量的测定重量法(2025-07-01实施)

基质
形态 液态
有效期
存储条件 常温条件下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一次性使用,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
用途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包装 本标准物质采用白色塑料瓶包装,规格100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参考资料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经准确定值的高纯物质为溶质,以水为溶剂,在室温(20±3)℃洁净实验室中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的浓度标准值采用配制值,并用重量分析法进行量值核验。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 全盐量 3000mg/L 4%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重量分析法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白色塑料瓶包装,规格100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标准名称

HJ 51 水质 全盐量的测定 重量法

适用范围

适用水体类型 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
检测目标 溶解性总固体(TDS)含量≥100 mg/L的水样

核心检测方法

方法原理 水样经滤膜过滤后,在105℃±2℃烘干至恒重,称量残留物质总量
仪器设备 恒温干燥箱、分析天平(0.1 mg)、玻璃砂芯坩埚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 10 mg/L(以取样量100 mL计)
定量限 30 mg/L(需满足称量误差≤5%)

质控样品要求

平行样数量 每批次≥10%样品量,且至少2个平行样
加标回收率 85%-115%(标准物质添加浓度需覆盖样品浓度范围)

关键实验步骤

样品前处理 水样需经0.45 μm滤膜过滤,去除悬浮物后立即测定
恒重操作 连续两次称量差值≤0.5 mg视为恒重,干燥时间不少于4小时

特别说明

干扰物质 含大量钙、镁、硫酸盐的水样需延长干燥时间至恒重
保存条件 过滤后水样需在4℃冷藏保存,24小时内完成测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

客服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