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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全盐量(标样)/HJ 51—2024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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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全盐量(标样)/HJ 51—2024

BWZ7225-2016G Total salinity in water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00mL {{goodObj.date}} 伟业计量 {{item.norm}} 800μg/mL {{inventory}} 见证书
一、基本信息:
基质
形态液态
有效期2026-05-28
存储条件常温条件下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尽快使用,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
用途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别名
理化性质
稀释方法本标准物质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准确移取10.0mL的浓样至25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
二、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经准确定值的高纯物质为溶质,以水为溶剂,在室温(20±3)℃洁净实验室中配制而成。
三、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四、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全盐量800μg/mL48μg/mL
五、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重量分析法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六、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白色塑料瓶包装,规格100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七、研制依据:
依据名称 依据编号 依据实施日期 下载
HJ 51—2024 水质全盐量的测定重量法HJ 51—20242025-07-01 00:00:00下载
八、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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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
标准名称 水质全盐量的测定 重量法(HJ 51)
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全盐量的测定,检测范围通常为10 mg/L至10000 mg/L。
核心检测方法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重量法:样品经105℃±2℃蒸发至干,残留物在180℃±2℃下干燥至恒重,称量计算全盐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为10 mg/L,定量下限为30 mg/L(基于标准规定的重复性条件)。
质控样品要求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需至少测定10%的平行样,空白样及标准样品;平行样相对偏差应≤10%,标准样品回收率需在90%-110%范围内。
关键实验步骤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预处理:去除悬浮物后取上清液;
2. 蒸发干燥:使用恒温水浴锅蒸发至近干,转移至烘箱;
3. 恒重操作:在180℃下干燥2小时,冷却后称量至两次称量差≤0.5 mg;
4. 计算结果:通过残留物质量与样品体积计算全盐量。
特别说明
特别说明 1. 样品中若含挥发性有机物需预先酸化处理;
2. 干燥温度需严格控制在180℃±2℃,避免盐类分解;
3. 实验环境湿度应≤60%,防止吸潮影响称量精度;
4. 蒸发过程中需避免沸腾飞溅导致样品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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