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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全盐量(标样)(HJ 51)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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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全盐量(标样)(HJ 51)

BWZ7225-2016I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 100mL {{inventory}} {{goodObj.date}} 伟业计量 {{item.norm}} 见证书
  • W820536-4L | for HPLC

  • W820536-1L | for HPLC

  • W820536-500ml | for HPLC

  • R030898-25L | 去离子水

  • R049481-0.5L | for HP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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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依据

HJ 51—2024 水质全盐量的测定重量法(2025-07-01实施)

基质
形态 液态
有效期
存储条件 常温条件下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一次性使用,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
用途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包装 本标准物质采用白色塑料瓶包装,规格100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参考资料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经准确定值的高纯物质为溶质,以水为溶剂,在室温(20±3)℃洁净实验室中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三、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 全盐量 2360mg/L 71mg/L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重量分析法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白色塑料瓶包装,规格100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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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51-1999 水质 全盐量的测定 重量法

标准名称水质全盐量测定标准(HJ 51)
适用范围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溶解性总固体含量的测定
核心检测方法重量法:水样经0.45μm滤膜过滤后,在105℃±2℃烘干至恒重测定残留物质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方法检出限为10 mg/L,定量下限为30 mg/L,适用于浓度范围30-20000 mg/L的样品
质控样品要求每批次需带空白样和平行样,平行样相对偏差≤10%;使用国家标准物质进行校准验证
关键实验步骤1. 水样前处理(过滤除悬浮物)
2. 蒸发皿恒重处理
3. 水样蒸干与烘干温度控制
4. 干燥器冷却后称量
特别说明1. 含结晶水物质需采用180℃烘干法特殊处理
2. 高浓度样品需稀释至合适量程
3. 注意环境湿度对恒重操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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