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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所 土壤中重金属总量GSB07-4277-2025/510207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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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所 土壤中重金属总量GSB07-4277-2025/51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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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
《土壤中重金属总量测定技术规范(GSB07-4277-2025/510207)》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土壤中铅(Pb)、镉(Cd)、铬(Cr)、砷(As)、汞(Hg)等重金属总量的测定,涵盖农业用地、工业用地及污染场地等类型土壤。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混合酸消解法(硝酸-氢氟酸-高氯酸体系)结合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对消解液进行多元素同步分析,确保检测精度与效率。
检出限与定量限
铅(Pb)检出限0.05 mg/kg,定量限0.15 mg/kg;镉(Cd)检出限0.01 mg/kg,定量限0.03 mg/kg;铬(Cr)检出限0.1 mg/kg,定量限0.3 mg/kg;砷(As)检出限0.02 mg/kg,定量限0.06 mg/kg;汞(Hg)检出限0.002 mg/kg,定量限0.006 mg/kg。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样、平行样及有证标准物质(CRM),平行样相对偏差≤15%,标准物质回收率需控制在85%-115%范围内。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预处理:风干后过100目筛;
2. 消解程序:分阶段升温至200℃,维持4小时;
3. 定容与过滤:消解液用超纯水定容至50 mL,经0.45 μm滤膜过滤;
4. 仪器校准:使用内标法(如铟、铋)校正基体效应。
特别说明
1. 汞(Hg)检测需单独采用冷蒸气原子荧光法(CV-AFS)以降低干扰;
2. 高有机质土壤需增加双氧水氧化步骤;
3. 实验过程中需全程佩戴防酸手套及护目镜,避免酸雾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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