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萘析商城
当前位置: 首页 标准物质 有机类 混标 Hydrocarbons 标准品 溶液 31组分
Hydrocarbons 标准品 溶液 31组分_None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Hydrocarbons 标准品 溶液 31组分

ZCA-F112231 /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None 1ml {{goodObj.date}} 萘析精选 {{item.norm}} 见证书 {{inventory}}
Hydrocarbons 标准品 溶液 31组分介绍:

中文名称:Hydrocarbons 标准品 溶液 31组分
英文名称:
Validity:24;ISO 17034\ISO 17025:Yes;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Hydrocarbons 标准品 溶液 31组分

手机版:Hydrocarbons 标准品 溶液 31组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
GB 17378.4-2007 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海水分析(烃类检测)
适用范围
适用于海洋水体、沉积物及生物体中石油烃(含31组分)的检测,覆盖C10-C40碳链范围的烃类化合物。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C-MS),以氦气为载气,通过非极性毛细管柱分离,SIM模式定量分析目标组分。
检出限与定量限
单个烃类组分检出限为0.01 μg/L(水样),定量限为0.05 μg/L;沉积物样品定量限为0.1 mg/kg(干重)。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需包含空白样、平行样及加标回收样,加标浓度应为定量限的5倍,回收率需控制在70%-130%范围内。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预处理:液液萃取(水样)或索氏提取(沉积物);
2. 浓缩定容:氮吹浓缩至0.5 mL,正己烷定容;
3. 仪器分析:进样量1 μL,分流比10:1,程序升温至320℃。
特别说明
1. 需严格避免塑料器皿接触样品;
2. 色谱柱需定期老化并验证分离效率;
3. 异构体需通过保留时间与质谱碎片离子双重确认。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