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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总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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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总砷

BY-OT-ZW-00035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0mL {{goodObj.date}} 萘析精选 {{item.norm}} 2.80mg/L {{inventory}} 见证书
水质总砷介绍:

本环境标准样品按照GB/T15000系列《标准样品工作导则》(等同采用ISO指南31、34和35等)及GB/T15481 (等同采用ISO/IEC17025) 的有关要求进行生产和定值,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及相关分析测试中方法评价、质量控制、能力验证和技术仲裁。

一、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环境标准样品由多家实验室采用原子荧光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进行测定,测定结果经统计剔除离群值后以测定总均值确定标准值,以实验室间再现性标准偏差评定不确定度,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二、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名称标准值(mg/L)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BY-OT-ZW-00035水质总砷2.808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纯品纯度、称量、定容、均匀性稳定性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三、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对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36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包装、运输和贮存、使用及注意事项

1. 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玻璃安瓿瓶包装,包装规格20mL/支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

2. 运输和贮存:常温运输,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常温(20±3℃)和避光条件下贮存。

3. 使用: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本标准物质应按照以下方法稀释后使用:临用前小心打开安瓿瓶,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标准溶液,至250mL容量瓶中,使用1%硝酸准确稀释到刻度,充分混匀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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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
GB/T 5750.6-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总砷检测部分)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活饮用水、水源水及管网末梢水中总砷的测定,检测范围覆盖0.5 μg/L至20 μg/L。
核心检测方法
氢化物原子吸收光谱法(HG-AAS),通过硼氢化钾还原生成砷化氢气体,经原子化后测定吸光度。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为0.1 μg/L,定量下限为0.5 μg/L,线性相关系数要求≥0.995。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需包含空白样、平行样及加标回收样,加标回收率需控制在85%-115%,平行样相对偏差≤1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酸化处理(硝酸-高氯酸消解)
2. 预还原反应(硫脲-抗坏血酸体系)
3. 氢化物发生与原子吸收检测
特别说明
需注意硫化物、锑等干扰物的消除,样品保存时间不超过7天(4℃冷藏),现场采样需添加硝酸至pH≤2。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