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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总有机碳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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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总有机碳

BY-OT-PW-00965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0mL {{goodObj.date}} 萘析精选 {{item.norm}} 19.1mg/L {{inventory}} 见证书
水质总有机碳介绍: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测量过程质量控制及技术仲裁与认证评价,也可作为标准储备溶液通过逐级稀释配制成各种工作用标准溶液。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纯度标准物质邻苯二甲酸氢钾和符合国家一级水标准的纯水为原料,采用重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配制值作为标准值,并采用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对标准值进行验证。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名称标准值TOC(mg/L)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BY-OT-PW-00965水质总有机碳19.18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及均匀性、稳定性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对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18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运输和贮存、使用及注意事项

1. 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玻璃安瓿瓶包装,包装规格20mL/支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

2. 运输和贮存:常温运输,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常温(20±3℃)和避光条件下贮存。

3. 使用: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本标准物质应按照以下方法稀释后使用:临用前小心打开安瓿瓶,用10mL干燥洁净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量取10mL浓样至250mL容量瓶中,用纯水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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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3193-1991 水质 总有机碳(TOC)的测定 非色散红外线吸收法
标准名称GB 13193-1991 水质 总有机碳(TOC)的测定 非色散红外线吸收法
适用范围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中总有机碳的测定,检测范围0.5-100 mg/L。
核心检测方法高温催化氧化-非色散红外法(NDIR),通过氧化有机物生成CO₂后定量检测。
检出限与定量限检出限0.5 mg/L,定量限1.0 mg/L。
质控样品要求需包含空白样、平行样及标准物质验证,平行样相对偏差≤10%。
关键实验步骤1. 样品酸化去除无机碳;2. 进样后高温催化氧化;3. 红外检测CO₂浓度并计算TOC值。
特别说明高盐或高悬浮物样品需预处理,避免干扰检测结果。
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标准名称HJ 501-2009 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适用范围适用于饮用水、废水及海水等水体中TOC的测定,检测范围0.1-1000 mg/L。
核心检测方法燃烧氧化法(680℃以上)结合非分散红外检测,直接测定总碳(TC)和无机碳(IC)差值。
检出限与定量限检出限0.1 mg/L,定量限0.5 mg/L。
质控样品要求每批次需加标回收率控制(80%-120%),空白样TOC值≤方法检出限。
关键实验步骤1. 样品均质化处理;2. 燃烧管高温氧化;3. 红外检测TC和IC并计算TOC=TC-IC。
特别说明含挥发性有机物样品需密封保存并快速检测,避免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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