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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总氰化物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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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总氰化物

BY-OT-ZW-01416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0mL {{goodObj.date}} 萘析精选 {{item.norm}} 0.300mg/L {{inventory}} 见证书
水质总氰化物介绍:

本环境标准样品按照GB/T15000系列《标准物质工作导则》及GB/T15481的有关要求进行生产和定值,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及相关分析测试中方法评价、质量控制、能力验证和技术仲裁。

一、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由多家实验室采用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进行测定,测定结果经统计剔除离群值后以测定总均值确定标准值,以实验室间再现性标准偏差评定不确定度。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二、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mg/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BY-OT-ZW-01416 水质总氰化物 0.300 8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定值、均匀性稳定性等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三、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对溶液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12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包装、运输和贮存、使用及注意事项

1. 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玻璃安瓿瓶分装,20mL/支,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

2. 运输和贮存:常温运输,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冷藏(2~8℃)和避光处贮存。

3. 使用: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温度变化会导致溶液体积发生变化,可根据GB/T601附录A进行体积校正。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本标准物质应按照以下方法稀释后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标准溶液,至1000mL容量瓶中,用0.1%氢氧化钠溶液稀释定容至刻度线,充分混匀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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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
HJ 484-2009《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总氰化物的测定,检测浓度范围为0.004 mg/L~0.25 mg/L。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样品经蒸馏预处理后,氰化物在弱酸性条件下与氯胺T反应生成氯化氰,再与异烟酸-吡唑啉酮显色,于638 nm波长处测定吸光度。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为0.004 mg/L,定量下限为0.016 mg/L(以CN⁻计)。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需包含空白样品、平行样和加标回收样,平行样相对偏差应≤10%,加标回收率控制在85%~115%。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蒸馏预处理(磷酸-EDTA体系)
2. 显色反应严格控制pH=6.8~7.5
3. 显色时间控制在40 min内完成测定
特别说明
① 硫化物、硫代硫酸盐等还原性物质需通过预蒸馏去除干扰
② 显色反应需避光操作,温度控制在25±5℃
③ 样品保存需加NaOH固定(pH>12),4℃冷藏并24小时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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