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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检定用镉溶液标准物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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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检定用镉溶液标准物质

GBW(E)136706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 {{goodObj.date}} 萘析精选 {{item.norm}} 3.00【质量浓度(ng/mL)】/不确定度:2 {{inventory}}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检定用镉溶液标准物质介绍:


特征形态:液态
定值单位:山东省冶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定级证书量值信息:
标准值相对不确定度(%)单位CAS备注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检定用镉3.002质量浓度(ng/mL)
*单位为ng/mL**单位为mg/mL

研制单位名称:山东省冶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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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版: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检定用镉溶液标准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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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标准名称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检定规程
标准号 JJG 694-2009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和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及使用中检查,包括仪器性能指标(如检出限、重复性、基线稳定性)的验证。
核心检测方法
1. 火焰原子吸收法:通过镉标准溶液测定仪器的特征浓度和检出限。
2. 石墨炉原子吸收法:使用镉标准溶液进行灵敏度、重复性及基线漂移测试。
检出限与定量限
1. 火焰法镉检出限:≤0.008 μg/mL
2. 石墨炉法镉检出限:≤2 pg(绝对质量)
定量限通常为检出限的3倍,需通过标准曲线法验证。
质控样品要求
1. 镉标准溶液浓度范围需覆盖仪器线性范围(如0.1-2.0 μg/mL)。
2. 标准物质应具有可溯源性,均匀性≤1%,稳定性≥1年。
3. 每批次检测需加入空白样品及已知浓度质控样进行平行测定。
关键实验步骤
1. 仪器预热:火焰法需预热30分钟,石墨炉法需预热1小时。
2. 标准溶液配制:按梯度稀释法准备至少3个浓度点。
3. 波长校正:使用镉特征谱线(228.8 nm)进行波长准确性测试。
4. 重复性测试:连续测定同一浓度标准溶液7次,计算RSD≤1.5%。
特别说明
1. 镉标准溶液需避光保存,使用前需恢复至室温并摇匀。
2. 石墨炉法需定期更换石墨管并检查背景校正性能。
3. 若仪器改装或维修后,需重新进行全项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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