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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腈中苯并(a)芘_50-32-8,苯并 [a] 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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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腈中苯并(a)芘

BW011033 Benzo[pqr]tetraphene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50-32-8 2mL {{goodObj.date}} 海岸鸿蒙 {{item.norm}} 100μg/mL {{inventory}}
乙腈中苯并(a)芘介绍: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工作场所、环境监测,城镇供水、自然环境水体中多环芳烃的分析测试、方法评价、质量控制、能力验证。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纯度经准确定值的苯并(a)芘为溶质,以色谱纯乙腈为溶剂,在室温20℃±4℃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容量法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采用液相色谱-质谱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采用液相色谱-质谱法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每支2mL。置于室温条件下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五、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

(k=2)

BW011033

乙腈中苯并(a)芘

100

3%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盛坊路1号三利工业园7号楼3话:010-51284567

QQ20385073271098877153真:010-61274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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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5009.2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食品(如油脂、肉制品、水产品等)及食品接触材料中苯并(a)芘的检测,涵盖乙腈作为萃取溶剂的样品前处理流程。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HPLC-FLD)或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C-MS)。乙腈用于样品萃取后,经净化、浓缩、定容后上机分析。
检出限与定量限
HPLC-FLD法检出限为0.1 μg/kg,定量限为0.3 μg/kg;GC-MS法检出限为0.05 μg/kg,定量限为0.15 μg/kg。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加标回收实验(加标浓度为定量限的1~5倍),平行样数量≥10%且回收率需在70%~120%范围内。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乙腈超声萃取,硅胶柱净化;
2. 色谱条件:C18色谱柱(HPLC)或DB-5MS毛细管柱(GC),流动相为乙腈-水梯度洗脱;
3. 荧光检测器激发波长384 nm,发射波长406 nm。
特别说明
乙腈属于有毒试剂,需在通风橱中操作;标准中明确要求实验室需通过能力验证或质控比对实验方可开展检测。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