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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全盐量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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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全盐量

BW023059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00mL {{goodObj.date}} 海岸鸿蒙 {{item.norm}} 450.6mg/L(400mg/L-500mg/L) {{inven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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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全盐量介绍:

概述

本标准物质可用于全盐量的日常分析测试、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实验室质量控制以及能力验证。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纯度经准确定值的高纯试剂为溶质,以超纯水为溶剂,采用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量-容量法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采用重量分析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参照JJF1343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采用重量分析法进行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本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截至20260302(以证书为准)。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每瓶100mL。常温运输,室温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5℃,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尽快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污染。

该标准物质使用时应注意防护,避免吸入及直接与皮肤接触。

五、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BW023059 水质全盐量 

编 号

名 称

标准值

(mg/L)

扩展不确定度

(mg/L)(k=2)

基 体

BW023059

水质全盐量

268(以证书为准)

8(以证书为准)

H2O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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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标准名称 水质 全盐量的测定 重量法
标准号 HJ/T 51-1999

适用范围

适用对象 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中全盐量的测定。
检测范围 适用于全盐量浓度大于10 mg/L的水样。

核心检测方法

方法原理 将水样经0.45 μm滤膜过滤后蒸发至干,残渣在105℃±2℃烘干至恒重,称量计算全盐量。
仪器设备 恒温干燥箱、分析天平(精度0.1 mg)、蒸发皿、干燥器等。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 10 mg/L(以取样体积100 mL计)。
定量限 20 mg/L(需保证称量残渣质量≥2 mg)。

质控样品要求

平行样要求 每批次样品至少做2个平行样,相对偏差应≤10%。
加标回收率 回收率控制在85%-115%,否则需重新检测。

关键实验步骤

样品预处理 水样需经0.45 μm滤膜过滤,去除悬浮物及大颗粒杂质。
蒸发与烘干 滤液转移至已恒重的蒸发皿中,水浴蒸干后于105℃±2℃烘干2小时,冷却后称重至恒重(两次称量差值≤0.5 mg)。

特别说明

干扰因素 若水样含挥发性有机物或油脂,需先经酸化处理(加1-2滴浓硫酸)后再蒸发。
温度控制 烘干温度必须严格控制在105℃±2℃,避免结晶水残留或盐类分解。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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