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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四氢呋喃:甲醇=4:6中12种色素混标/GB/T 34806-2017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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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四氢呋喃:甲醇=4:6中12种色素混标/GB/T 34806-2017

BePure-30158XZ Mix-12 in THF:Methanol=4:6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mL {{goodObj.date}} 曼哈格 {{item.norm}} 100μg/mL {{inventory}} 见证书 常温运输
标准物质/四氢呋喃:甲醇=4:6中12种色素混标/GB/T 34806-2017介绍:

组分信息:

12种色素混标

CAS号名称标准值单位
587-98-4酸性黄36100μg/mL
1694-09-3酸性紫49100μg/mL
5160-02-1颜料红53:1100μg/mL
509-34-2溶剂红49100μg/mL
8004-87-3碱性紫1100μg/mL
2832-40-8分散黄3100μg/mL
548-62-9结晶紫100μg/mL
3468-63-1颜料橙5100μg/mL
842-07-9苏丹红1100μg/mL
3118-97-6苏丹红2100μg/mL
85-83-6苏丹红4(溶剂红24)100μg/mL
17354-14-2溶剂蓝351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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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标准名称:纺织品中12种禁用染料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
标准号:GB/T 34806-2017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纺织产品(包括纤维、纱线、织物及其制品)中12种禁用偶氮染料(如含四氢呋喃-甲醇混合溶剂提取的色素)的定性及定量分析,适用于检测限范围内的皮革、涂层等含染料样品。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LC-MS),通过四氢呋喃与甲醇(4:6)混合溶剂提取目标色素,经色谱柱分离后,通过质谱检测器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方法涵盖前处理、仪器条件优化及数据分析要求。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LOD):0.05 mg/kg(以纺织品中目标物计);
定量限(LOQ):0.15 mg/kg。需通过标准曲线验证,确保仪器灵敏度符合要求。
质控样品要求
1.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加标回收样品及阳性对照;
2. 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70%-120%;
3. 阳性对照应与目标物浓度接近定量限,确保方法可靠性。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使用四氢呋喃-甲醇(4:6)混合溶剂超声提取,离心过滤;
2. 色谱条件:C18色谱柱,流动相为乙腈-水梯度洗脱;
3. 质谱参数:电喷雾电离(ESI+/-),多反应监测模式(MRM)。
特别说明
1. 四氢呋喃-甲醇混合溶剂易挥发,需在通风橱中操作;
2. 色谱柱使用后需充分冲洗,避免残留物污染;
3. 检测结果需结合保留时间及质谱碎片离子双重确认,避免假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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