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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γ-十二内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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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色谱条件:初始柱温80℃,以10℃/min升至220℃,保持5分钟;
3. 定量分析:外标法计算主成分含量,需验证线性范围(1~100 mg/L)。
2. 检测结果判定时需参考GB 2760-2014中规定的食品中最大允许使用量;
3. 标准溶液需现配现用,避光保存不超过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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