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Pure-26071-10mg | 见证书
BePure-23704 | 89.8%
BePure-23704-25mg | 89.8%
1ST7154-10mg | 见证书
1ST7154-100mg | 见证书
1ST7154-50mg | 见证书
SDS139015M | 20.51%V/V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GB 31658.16-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托芬那酸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动物肌肉、肝脏、肾脏、脂肪组织及牛奶、鸡蛋等样品中托芬那酸残留量的测定,涵盖定量分析与确证检测。
采用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HPLC-MS/MS)。样品经乙腈提取、固相萃取柱净化后,通过C18色谱柱分离,以多反应监测模式(MRM)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
方法检出限(LOD)为0.5 μg/kg,定量限(LOQ)为1.5 μg/kg,适用于痕量残留检测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添加回收样品(低、中、高浓度)及平行样。回收率应控制在70%-120%,相对标准偏差(RSD)≤15%。
1. 样品均质后加入同位素内标;2. 乙腈提取后离心,上清液经HLB固相萃取柱净化;3. 氮吹浓缩复溶,过0.22 μm滤膜;4. 色谱条件:流速0.3 mL/min,柱温40℃,进样量5 μL。
1. 实验过程中需避免使用含塑料材质的耗材,以防邻苯二甲酸酯类干扰;2. 质谱参数需定期校准,确保离子对响应稳定;3. 样品保存需在-20℃以下,避免反复冻融。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
NCSZ167006-C20-2 | 5μg/mL(稀释25倍后)
NCSZ167006-C20-1 | 2μg/mL(稀释25倍后)
HG5926-100mg | 见证书
HG5915-100mg | 见证书
HG5836-100mg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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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版:标准物质/托芬那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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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1658.16-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托芬那酸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动物肌肉、肝脏、肾脏、脂肪组织及牛奶、鸡蛋等样品中托芬那酸残留量的测定,涵盖定量分析与确证检测。
采用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HPLC-MS/MS)。样品经乙腈提取、固相萃取柱净化后,通过C18色谱柱分离,以多反应监测模式(MRM)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
方法检出限(LOD)为0.5 μg/kg,定量限(LOQ)为1.5 μg/kg,适用于痕量残留检测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添加回收样品(低、中、高浓度)及平行样。回收率应控制在70%-120%,相对标准偏差(RSD)≤15%。
1. 样品均质后加入同位素内标;
2. 乙腈提取后离心,上清液经HLB固相萃取柱净化;
3. 氮吹浓缩复溶,过0.22 μm滤膜;
4. 色谱条件:流速0.3 mL/min,柱温40℃,进样量5 μL。
1. 实验过程中需避免使用含塑料材质的耗材,以防邻苯二甲酸酯类干扰;
2. 质谱参数需定期校准,确保离子对响应稳定;
3. 样品保存需在-20℃以下,避免反复冻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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