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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arnos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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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29989-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肌肽的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食品(如肉制品、保健食品)中L-肌肽含量的检测,涵盖原料、加工品及终产品。
核心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采用C18色谱柱,紫外检测器(检测波长214 nm),流动相为甲醇-磷酸盐缓冲体系。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LOD)为0.5 mg/kg,定量限(LOQ)为1.5 mg/kg。
质控样品要求
1. 每批次样品需加标空白基质进行回收率验证(加标浓度建议为LOQ的1~3倍);
2. 平行样数量≥10%,相对偏差应≤10%;
3. 标准曲线线性范围需覆盖实际样品浓度。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均质后使用5%三氯乙酸溶液提取,离心取上清液过0.45 μm滤膜;
2. 色谱条件:柱温30℃,流速1.0 mL/min,进样量10 μL;
3. 定性定量:以保留时间定性,外标法定量。
特别说明
1. 需注意同分异构体(如D-肌肽)的干扰,必要时采用手性色谱柱分离;
2. 高盐含量样品需进行脱盐处理;
3. 标准品溶液需现配现用,避光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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