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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氟草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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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23200.121-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氟草肟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蔬菜、水果、谷物等植物源性食品中氟草肟残留量的测定,覆盖样品基质包括叶菜类、根茎类、水果表皮及谷物籽粒等。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乙腈提取结合QuEChERS前处理技术,通过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LC-MS/MS)进行检测,外标法定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LOD)为0.002 mg/kg,定量限(LOQ)为0.005 mg/kg。不同基质间差异需通过基质效应实验验证。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同步检测空白对照、加标回收样和平行样。加标浓度需覆盖定量限至限量值的2倍,回收率范围应控制在70%-12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均质后加入乙腈提取;
2. 使用PSA和C18吸附剂净化;
3. 色谱柱:C18柱(2.1×100 mm, 1.7 μm);
4. 质谱条件:多反应监测模式(MRM),母离子m/z 311→子离子m/z 163/119。
特别说明
实验过程中需注意氟草肟的光敏感性,样品前处理需避光操作;若检测结果接近限量值,需通过同位素内标法复核以消除基质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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