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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组胺二盐酸盐_56-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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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组胺二盐酸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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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组胺的测定》(GB 5009.208-2016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品、发酵食品及调味品中组胺的测定,适用于实验室常规检测及监督抽检。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进行检测。组胺经酸性溶液提取后,通过衍生化反应生成荧光物质,经色谱柱分离后由荧光检测器定量分析。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为2 mg/kg,定量限为5 mg/kg。适用于食品中组胺残留的低浓度检测需求。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添加空白对照、加标回收样品(加标量为定量限的1-3倍)。回收率应控制在80%-120%,相对标准偏差(RSD)≤1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均质后加入0.1 mol/L盐酸溶液超声提取。
2. 衍生化:提取液与邻苯二甲醛(OPA)衍生试剂反应生成荧光衍生物。
3. 色谱条件:C18色谱柱,流动相为甲醇-磷酸盐缓冲液,流速1.0 mL/min,荧光检测波长激发338 nm、发射450 nm。
特别说明
1. 组胺二盐酸盐标准品需避光保存于-20℃,配制标准溶液时需现用现配。
2. 样品中若含脂肪或色素可能干扰检测,需增加净化步骤(如固相萃取)。
3. 实验过程中需严格控制衍生化反应时间(建议≤2分钟),避免荧光物质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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