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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人参皂苷F1l

RMT13690 Pseudoginsenoside F11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69884-00-0 25mg {{goodObj.date}} 曼哈格 {{item.norm}} 98.0% {{inventory}} 见证书 常温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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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保健食品中9种皂苷的测定》解读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T 22244-2008《保健食品中9种皂苷的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保健食品及含人参、三七等原料的制品中拟人参皂苷F11等9种皂苷的定性及定量分析。
核心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采用C18色谱柱,梯度洗脱程序,紫外检测器(波长203nm)。
检出限与定量限 拟人参皂苷F11的检出限(LOD)为0.05mg/kg,定量限(LOQ)为0.15mg/kg;其他皂苷类成分检测限均需符合标准附录要求。
质控样品要求 1. 每批次样品需设置空白对照与加标回收实验,回收率应在80%-120%;
2. 需使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仪器校准,标准曲线相关系数R²≥0.999。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预处理:甲醇超声提取,离心后过0.45μm滤膜;
2. 色谱条件:柱温30℃,流速1.0mL/min,进样量10μL;
3. 峰面积积分需扣除空白干扰,保留时间偏差应小于±2%。
特别说明 1. 拟人参皂苷F11需与相邻色谱峰(如人参皂苷Re)完全分离,分离度≥1.5;
2. 若样品基质复杂,建议采用LC-MS/MS方法进行确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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