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帕沙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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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乙醇(乙醇体积比为1%)
LCEM502575 | 1% (v/v) ethanol in W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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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R)-3-羟基-1-(4-硝基苯甲氧基羧基)吡咯烷胺
CCHM706395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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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X2
C1922497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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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芽十糖
C1830376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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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瓜甙B
C1830069 | >95%



交货时间:现货
有效期:2029-04-09 00:00:00
结构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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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GB 31658.5-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沙星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适用于猪、牛、禽等动物肌肉、肝脏、肾脏和脂肪组织中司帕沙星等沙星类药物残留的检测,定量范围覆盖痕量残留分析需求。
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通过乙腈提取样品中的目标物,经固相萃取柱净化后上机分析,以多反应监测(MRM)模式实现高灵敏度检测。
司帕沙星的检出限(LOD)为1.0 μg/kg,定量限(LOQ)为5.0 μg/kg,满足国内外对兽药残留限量的严格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样品、空白加标样品(添加LOQ浓度)和阳性对照,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70%-120%,RSD≤15%。
1. 样品均质后加入乙腈提取;
2. 提取液经氮吹浓缩后复溶;
3. 使用HLB固相萃取柱净化;
4. 流动相为0.1%甲酸水-乙腈梯度洗脱;
5. 质谱采用正离子模式扫描。
实验过程中需注意司帕沙星对光敏感的特性,所有操作需避光进行。标准溶液应现用现配,储存温度不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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