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萘析商城
头孢匹林_21593-23-7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头孢匹林

CCAD300723 Cephapirin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1593-23-7 10mg {{goodObj.date}} CATO {{item.norm}} 90.2% {{inventory}}
头孢匹林介绍:


交货时间:现货
有效期:2028-06-17 00:00:00
结构式:
头孢匹林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头孢匹林

手机版:头孢匹林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29687-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头孢匹林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猪、牛、羊等动物肌肉、肝脏、肾脏及牛奶中头孢匹林残留量的检测,定量限为10 μg/kg。
核心检测方法
使用高效液相色谱-紫外检测法(HPLC-UV),色谱柱为C18反相柱(250 mm×4.6 mm, 5 μm),流动相为磷酸盐缓冲液-乙腈梯度洗脱,检测波长254 nm。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LOD)为3 μg/kg,定量限(LOQ)为10 μg/kg,需通过标准曲线法验证线性范围(10-200 μg/kg)。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检测需包含空白样品、加标回收样品(添加浓度为LOQ、2×LOQ)及平行样。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70%-120%,RSD≤15%。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均质后用磷酸盐缓冲液提取,固相萃取柱(HLB或等效)净化;
2. 色谱条件:柱温30℃,流速1.0 mL/min,进样量20 μL;
3. 数据采集:保留时间定性,峰面积外标法定量。
特别说明
1. 若样品基质复杂,需优化净化步骤或采用质谱法确认;
2. 标准溶液需现配现用,避免β-内酰胺类抗生素降解;
3. 实验人员需佩戴防护用具,避免直接接触头孢类物质。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