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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唑,利巴韦林_3679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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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唑,利巴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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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唑,利巴韦林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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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2028-0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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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唑,利巴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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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1.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标准名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利巴韦林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标准号:GB 31660.5-2019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猪、牛、羊、禽类肌肉和内脏组织中利巴韦林残留量的定量检测,检测限为2.0 μg/kg,定量限为5.0 μg/kg。

3.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通过同位素内标法进行定量分析。样品经酸化乙腈提取后净化,以多反应监测模式(MRM)进行检测。

4.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LOD)为2.0 μg/kg,定量限(LOQ)为5.0 μg/kg,满足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对兽药残留限量的要求。

5.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检测需包含空白样品、加标回收样品及质控参考物质。加标浓度应覆盖定量限至最高残留限量的范围,回收率需控制在70%-120%。

6.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均质化后称取5.0 g样品,加入同位素内标及酸化乙腈提取;

2. 净化:通过分散固相萃取(d-SPE)去除脂类和色素干扰;

3. 仪器分析:采用C18色谱柱分离,流动相为甲醇-0.1%甲酸水溶液,梯度洗脱,质谱采用正离子模式扫描。

7. 特别说明

利巴韦林在酸性条件下易降解,需全程避光操作并控制温度≤4℃;实验废弃物需按危险化学品规范处置。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