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唑,利巴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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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萘酚-d8
CCEM501785 | 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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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萘酚-d8
CCEM501785 | 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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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硫基-3,5-二甲基苯酚
CCEM500355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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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二羟基肉桂酸(咖啡酸)
CCHM701660 | 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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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酸三丁酯-d27
CCHM701612 | 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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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2028-01-11 00:00:00
结构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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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药品中利巴韦林杂质的检测方法与质量控制要求。
适用于原料药、制剂及中间体中利巴韦林杂质的定性与定量分析,检测浓度范围为0.1%~5.0%(w/w)。
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采用C18色谱柱,流动相为甲醇-磷酸盐缓冲液(pH 3.0),检测波长210 nm,流速1.0 mL/min。
检出限(LOD)为0.05 μg/mL,定量限(LOQ)为0.15 μg/mL,以信噪比≥3和≥10为判定标准。
每批次检测需包含空白对照、加标回收样品(添加LOQ、50%限值、100%限值三个浓度)和平行双样,回收率应在80%~120%之间。
1. 样品前处理:精密称取样品,溶解于流动相并超声萃取20分钟;
2. 色谱条件平衡:系统平衡时间≥30分钟;
3. 进样分析:单针进样量20 μL,保留时间偏差需≤±2%。
利巴韦林在强酸条件下易分解,样品处理需避光且温度不超过25℃。当检测结果接近定量限时,需通过质谱法(LC-MS)进行确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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