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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氨氮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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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氨氮

BY-OT-OW-00042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0mL {{goodObj.date}} 萘析精选 {{item.norm}} 5.03mg/L {{inventory}}
水质氨氮介绍:

本环境标准样品按照GB/T15000系列《标准样品工作导则》(等同采用ISO指南31、34 和35等)及GB/T 27025(等同采用ISO/IEC17025)的有关要求进行生产和定值,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及相关分析测试中方法评价、质量控制、能力验证和技术仲裁。

一、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环境标准样品由多家实验室采用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和流动注射-水杨酸分光光度法进行测定,测定结果经统计剔除离群值后以测定总均值确定标准值,以实验室间再现性标准偏差评定不确定度。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样品的量值溯源性。

二、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名称标准值(mg/L)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BY-OT-OW-00042水质氨氮5.035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定值、均匀性稳定性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三、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对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包装、运输和贮存、使用及注意事项

1. 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玻璃安瓿瓶包装,包装规格20mL/支,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

2. 运输和贮存:常温运输,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常温(20±3℃)和避光条件下贮存。

3. 使用: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温度变化会导致溶液体积发生变化,可根据GB/T601附录A进行体积校正。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本标准物质应按照以下方法稀释后使用:临用前小心打开安瓿瓶用10mL干燥洁净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量取10mL浓样至250mL容量瓶中用纯水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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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检测氨氮相关标准解读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HJ 535-2009《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氨氮的测定,检测浓度范围0.025~2mg/L。当样品色度、浊度较高或含钙镁等金属离子时需预处理。

核心检测方法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在碱性介质中,氨与碘化汞钾(纳氏试剂)反应生成黄棕色络合物,该络合物在420nm波长处的吸光度与氨氮含量成正比。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0.025mg/L(20mm比色皿)
测定下限:0.10mg/L
当使用50mm比色皿时,检出限可降至0.01mg/L

质控样品要求

1. 每批次样品需带空白样(实验用水)
2. 至少10%平行样,相对偏差≤10%
3. 每批样品需测定质控样(有证标准物质),回收率应在85%~115%
4. 标准曲线相关系数R²≥0.999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预处理:含余氯样品需加入硫代硫酸钠去除
2. 显色反应:取50mL样品,加入1mL酒石酸钾钠和1.5mL纳氏试剂
3. 静置10min使显色完全
4. 使用20mm或50mm比色皿在420nm测吸光度
5. 样品需在采集后24h内分析,否则应加硫酸至pH<2保存

特别说明

• 纳氏试剂含剧毒汞盐,废液需单独收集处理
• 显色温度影响显著,低于10℃需延长反应时间
• 当样品氨氮>2mg/L时,应稀释后测定
• 干扰处理:含钙镁离子时需加入酒石酸盐掩蔽,色度干扰可用蒸馏法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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