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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体/虾肉中草甘膦/SN/T 1923-2007/有效期12个月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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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体/虾肉中草甘膦/SN/T 1923-2007/有效期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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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体/虾肉中草甘膦/SN/T 1923-2007/有效期12个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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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商城编码 产品名称 标准值 规格 CAS号 有效期 库存 标准价 数量 操作
SPE-PPT, 30/PK
30支/盒
0
2160
见证书
20g
0
见证书
20g
0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SN/T 1923-2007
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草甘膦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虾肉等动物源性食品中草甘膦残留量的检测,定量限为0.01 mg/kg。
核心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LC-MS/MS),采用同位素内标法定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0.005 mg/kg;定量限:0.01 mg/kg(以虾肉为基体)。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检测需包含空白样品、加标回收样品及质控参比样品,加标浓度需覆盖定量限至最高残留限量水平。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经均质后,使用酸性水溶液提取草甘膦;
2. 通过固相萃取柱净化;
3. 经衍生化处理后采用LC-MS/MS分析。
特别说明
1. 基体效应需通过同位素内标法校正;
2. 标准物质开封后需在有效期内使用,避免吸潮及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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