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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产品中心 标准物质 有机类 单标 甲醇中二十碳五烯酸(顺-5,8,11,14,17)溶液,100μg/mL cis-5,8,11,14,17-Eicosapentaenoic acid Solution in Methanol, 100μg/mL
甲醇中二十碳五烯酸(顺-5,8,11,14,17)溶液,100μg/mL介绍:

产品基本信息:
中文同义词:EPA
英文同义词:Eicosapentaenoic acid; cis-5,8,11,14,17-Dicosapentaenoic; EPA; Timnodonic acid; C20:5,n-3(EPA)
密度:100
分子式:C20H30O2
分子量:302.45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甲醇中二十碳五烯酸(顺-5,8,11,14,17)溶液,100μg/mL

手机版:甲醇中二十碳五烯酸(顺-5,8,11,14,17)溶液,100μg/mL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国家标准解读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十碳五烯酸的测定(GB 5009.257-2016
适用范围 适用于食品(包括油脂、乳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中二十碳五烯酸(EPA)的定量检测,采用气相色谱法或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核心检测方法 样品经甲酯化处理后,通过气相色谱(GC-FID)或气相色谱-质谱(GC-MS)分离检测,外标法定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GC-FID法检出限为0.5 mg/kg,定量限为2.0 mg/kg;GC-MS法检出限为0.2 mg/kg,定量限为0.5 mg/kg。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需包含空白样品、加标样品和平行样,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0%-120%,相对标准偏差(RSD)≤1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皂化与甲酯化反应;
2. 色谱条件:毛细管柱(如HP-88或等效柱),程序升温;
3. 标准曲线:至少5个浓度点,线性相关系数≥0.995。
特别说明 甲醇中EPA溶液需避光保存于-20℃,开封后需进行稳定性验证。实验过程需避免脂肪酸氧化,必要时添加抗氧化剂(如BHT)。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