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烟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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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料中铝分析质控样品
NCS192188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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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肉粉中恩诺沙星分析质控样品(阴性)
NCS190988-Y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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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汁中日落黄分析质控样品
NCS192202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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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粉(白菜粉)中噻虫胺分析质控样品(阴性)
NCS191047-Y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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α-乳白蛋白
NCS1603678-100mg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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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版:4#烟煤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2. 灰分测定:缓慢灰化法(815℃)或快速灰化法
3. 挥发分测定:带盖坩埚于900℃隔绝空气加热7分钟
2. 灰分:检出限0.20%,定量限0.50%
3. 挥发分:检出限0.50%,定量限1.00%
2. 平行双样测定,相对偏差≤5%
3. 空白试验每10个样品1次
2. 挥发分测定:900±10℃准确加热7min±3s
3. 灰化过程:815℃保持40min至恒重
4. 冷却过程:使用干燥器冷却至室温称重
2. 高挥发分烟煤需使用专用坩埚盖防止喷溅
3. 结果报告需注明空气干燥基(ad)或干燥基(d)
2. 库仑滴定法:煤样在1150℃燃烧,SO₂电解滴定
3. 高温燃烧法:1350℃燃烧,过氧化氢吸收后中和滴定
2. 库仑法:检出限0.01%,定量限0.02%
3. 高温法:检出限0.05%,定量限0.10%
2. 平行样允许差:硫含量<1%时≤0.05%;1-4%时≤0.10%
3. 方法比对:每季度不同方法比对1次
2. 艾士卡法:熔融温度800-850℃,保温2h
3. 硫酸钡沉淀:煮沸条件下保温2h,无灰滤纸过滤
4. 高温法:吸收液用标准氢氧化钠滴定至pH7
2. 高硫煤(>4%)需减少称样量至50mg
3. 氯含量>0.02%需进行氯校正
2. 绝热式量热法:外筒水温自动跟踪内筒
3. 冷却校正:采用本特公式或国标公式计算
2. 定量限:120J/g(约30cal/g)
3. 重复性限:120J/g(同实验室)
2. 每20个样品插入1个控制煤样(如GBW11104k)
3. 重复测定允许差:Qgr,d≤120J/g
2. 充氧压力:2.8-3.0MPa,充氧时间≥15s
3. 内筒水温调节:初始温差控制在1.0-1.5K
4. 终点判断:主期结束水温5min变化≤0.001K
2. 高挥发分烟煤需压饼防止喷溅
3. 硝酸校正:当Sb>0.0012MJ/kg时需校正
2. 二节炉法:氧气流中850℃燃烧,催化除硫氮
3. 吸收法:无水氯化钙吸水,碱石棉吸二氧化碳
2. 氢元素:检出限0.05%,定量限0.20%
3. 相对偏差:C≤0.50%,H≤0.15%
2. 吸收剂效率测试:每更换试剂需做回收率
3. 系统气密性检查:每次实验前进行
2. 温度控制:第一节炉850±10℃,第二节炉800±10℃
3. 氧气流速:120mL/min恒定
4. 吸收系统:U型管顺序为吸水剂→除硫管→二氧化碳吸收剂
2. 高硫煤需增加银丝卷数量
3. 氮含量>2.0%需进行氮氧化物校正
2. 蒸馏分离:氢氧化钠碱化后蒸汽蒸馏
3. 滴定分析:硼酸吸收,硫酸标准溶液滴定
2. 定量限:0.05%
3. 重复性限:0.08%(同一样品)
2. 空白试验:每10个样品1次
3. 回收率控制:95%-105%
2. 催化剂配比:硫酸铜:硫酸钾=1:5
3. 蒸馏时间:接收液达150mL停止(约15min)
4. 终点判断:甲基红-溴甲酚绿混合指示剂变酒红色
2. 高挥发分煤样需预先用硫酸润湿
3. 结果需换算为干燥基氮含量(Nd)
2. 通氮干燥法:105-110℃氮气流中干燥至恒重
3. 微波干燥法:特定功率下干燥至质量恒定
2. 定量限:0.3%
3. 重复性限:0.4%(Mt>10%时)
2. 平行样允许差:Mt≤10%时≤0.4%;>10%时≤0.5%
3. 设备校准:干燥箱温度每月核查
2. 干燥温度:105-110℃准确控制(温度计校准)
3. 干燥时间:烟煤2小时,褐煤3小时
4. 称量方式:干燥器冷却后快速称量(<5min)
2. 高水分煤样(>15%)需增加干燥时间30min
3. 报告需注明全水分测定方法代号(如Mt)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