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萘析商城
当前位置: 首页 标准物质 无机类 单标 标准物质/甲醇中磺胺醋酰
标准物质/甲醇中磺胺醋酰_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标准物质/甲醇中磺胺醋酰

NCS163034-100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2ml {{goodObj.date}} 钢研纳克 {{item.norm}} 100μg/mL {{inventory}}
标准物质/甲醇中磺胺醋酰介绍:

产品组成:
编号浓度值
NCS163034-100100μg/mL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标准物质/甲醇中磺胺醋酰

手机版:标准物质/甲醇中磺胺醋酰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一、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标准名称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标准号 GB 29694-2013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猪肉、牛肉、羊肉、鸡肉、猪肝、牛奶、鸡蛋等动物源性食品中磺胺醋酰等13种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定量测定。甲醇中磺胺醋酰作为标准物质用于建立校准曲线和质控样品的制备。
三、核心检测方法
方法原理 样品经乙腈提取,正己烷脱脂,固相萃取柱净化后,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LC-MS/MS)检测
色谱条件 色谱柱:C18柱 (2.1 mm×100 mm, 1.7 μm)
流动相:A:0.1%甲酸水溶液;B:乙腈
流速:0.3 mL/min;柱温:40℃
质谱条件 电离模式:电喷雾电离正离子模式(ESI+)
扫描方式:多反应监测模式(MRM)
磺胺醋酰特征离子对:m/z 215.0→92.0(定量),215.0→108.0(定性)
四、检出限与定量限
磺胺醋酰检出限(LOD) 0.3 μg/kg(肌肉组织),0.5 μg/kg(肝脏)
定量限(LOQ) 1.0 μg/kg(肌肉组织),2.0 μg/kg(肝脏)
线性范围 1.0~100.0 μg/L(标准溶液浓度)
五、质控样品要求
空白基质 需使用经检测不含目标物的同类型基质样品
加标水平 至少两个浓度水平(LOQ附近及最高残留限量附近)
质控频率 每批样品(≤20个)需同时测定空白对照、空白加标样品和质控样
回收率要求 70%~120%(低浓度加标样品允许60%~130%)
六、关键实验步骤
样品制备 均质样品(2 g)加入10 mL乙腈提取,涡旋振荡后离心
净化处理 提取液经正己烷脱脂后,通过HLB固相萃取柱净化
浓缩定容 氮吹至近干,用1 mL甲醇-水(1:9)复溶,过0.22 μm滤膜
标准曲线 用甲醇中磺胺醋酰标准物质配制5~7个浓度点的系列标准溶液
七、特别说明
1. 磺胺醋酰标准溶液需避光保存于-18℃环境中,使用前恢复至室温
2. 不同基质样品需分别建立基质匹配标准曲线
3. 当检测结果在限量值附近时(如10 μg/kg),需采用二级质谱确证
4. 注意磺胺醋酰与磺胺甲嘧啶(m/z 265.0→156.0)的分离度要求(R≥1.5)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