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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样品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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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样品

YSBS112128i-12129d-2022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Φ38×30mm {{goodObj.date}} 钢研纳克 {{item.norm}} 见证书 {{inventory}}
标准化样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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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T 15000.7-2021《标准样品工作导则 第7部分:标准样品生产者能力的通用要求》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标准样品生产者在管理体系、技术能力、生产控制等方面的通用要求。适用于各类标准化样品(有证参考物质)的生产、认证和质量管理过程。
核心检测方法
1. 均匀性检验:采用方差分析(ANOVA)法,最小取样量≥10单元
2. 稳定性验证:等间隔时间点测试(0/3/6/9/12月),t检验法评估
3. 定值方法:至少2家独立实验室采用不同原理方法联合定值
检出限与定量限
1. 检出限要求:特性量值≥10倍方法检出限
2. 定量限要求:标准样品的不确定度≤特性量值的1/3
3. 特殊要求:痕量成分需验证方法灵敏度(信噪比S/N≥10)
质控样品要求
1. 基质匹配:需与待测样品具有相同/相似基质
2. 浓度梯度:至少包含低、中、高三个浓度水平
3. 有效期:明确标注开瓶/开封后稳定性数据
4. 溯源性:需提供可追溯至SI单位的证书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预处理:按证书规定条件平衡温度(23±2℃)
2. 取样操作:避免交叉污染,使用惰性材质工具
3. 仪器校准:分析前用同系列标准样品校准曲线
4. 平行测定:每批样品≥2个平行样,相对偏差≤5%
特别说明
1. 标准样品开封后需记录首次使用日期
2. 冻干/冷冻样品禁止反复冻融(≤3次)
3. 有机溶剂基质样品需避光保存(≤-18℃)
4. 超出有效期但未开封样品需重新验证定值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