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形量25 标距100 引伸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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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全盐量(标样)/HJ 51—2024
BWZ7225-2016F | 638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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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全盐量(标样)/HJ 51—2024
BWZ7225-2016B | 5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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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全盐量(标样)/HJ 51—2024
BWZ7225-2016I | 236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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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形量10 标距50 引伸计
YYU-10/50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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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B-200JA引伸计标定仪
GWB-200JA引伸计标定仪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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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伸计
YYU10/25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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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μm微粒标准物质
BW035120 | 3*10^5粒/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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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红色标准比色液1号(中国药典)/WYJLBZ-0004
SHAM_179736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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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黄色标准比色液10号(中国药典)/WYJLBZ-0004
SHAM_155775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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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夏比冲击V型缺口标准样品(HV2)
GSB02-3195-3-2014-120J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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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黄色标准比色液2号(中国药典)/WYJLBZ-0004
SHAM_179923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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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黄色标准比色液3号(中国药典)/WYJLBZ-0004
SHAM_20037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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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版:变形量25 标距100 引伸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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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最新替代标准:GB/T 228.1-2010
2. 覆盖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等关键力学指标
3. 特别规定引伸计在标距100mm条件下的应用要求
4. 适用材料包括:碳钢、合金钢、有色金属等
2. 应变速率控制:弹性阶段应力速率≤30MPa/s,塑性阶段应变速率0.00025/s
3. 数据采集:连续记录力-延伸曲线直至试样断裂
4. 性能计算:通过自动测试系统计算规定塑性延伸强度(Rp)
2. 分辨率:变形量分辨率≤0.001mm(1μm)
3. 系统误差:力值测量系统误差≤±0.5%
4. 标距误差:100mm标距允许误差±0.5mm
2. 重复性验证:同批材料至少测试3个平行样
3. 比对试验:每6个月参加实验室间比对
4. 样品标识:清晰标注试样编号、方向、批次信息
2. 引伸计安装:在标距100mm处对称安装,初始力≤预期屈服力的10%
3. 预加载:施加预载荷至材料预期屈服强度的80%后卸载
4. 正式测试:按标准速率加载,连续记录力-延伸数据
5. 引伸计拆卸:屈服结束后立即拆卸(最大力5%前)
2. 高弹性材料需注意引伸计刀口打滑风险
3. 25mm变形量适用于断后伸长率A≤25%的材料
4. 试验后需验证引伸计归零误差≤0.1%
5. 温度波动超过2℃需重新平衡试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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