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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镉标样_744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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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镉标样

BW01147-19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7440-43-9 2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15.1μg/L {{inventory}}
水中镉标样介绍: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高纯、高纯硝酸和纯水为原料,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12《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要求,随机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抽样,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法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 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玻璃安瓿瓶封装,每支20mL清洁阴凉处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使用完毕,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四、 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样品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转移至250mL容量瓶中,用1%硝酸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L

扩展不确定度(k=2, μg/L

基体

BW01147-19

水中镉标样

15.1

1.1

1%HNO3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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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水中镉标样的相关标准解读
1.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

适用范围: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镉的检测,包含标样质量控制。

• 规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检出限0.001 mg/L)
•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检出限0.01 mg/L)
• 要求标样应与样品基体匹配,浓度接近待测物水平
2. 《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适用范围: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中镉及其他金属元素的测定。

• 方法检出限:0.00005 mg/L(以Cd-111计)
• 要求使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质量控制
• 规定每批样品需带标样进行准确度验证
3. HJ 776-2015《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适用范围: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中镉的应急监测。

• 镉的检出限为0.005 mg/L(228.802 nm谱线)
• 规定每10个样品需插入质控标样
• 标样浓度应覆盖样品浓度范围的50%-150%

注:实际检测中应根据样品类型选择对应标准,实验室需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如GBW08608水质镉标样)进行方法验证和质量控制。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