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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镉标样_744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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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镉标样

BW01147-28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7440-43-9 2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0.605μg/L {{inventory}}
水中镉标样介绍:

本标准物质用于水中镉的分析测试及宣贯的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实验室质量控制。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在室温为(20±3)℃,以高纯镉粒、高纯硝酸和纯水为原料,以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使用一级有证镉单元素溶液标准物质GBW08612比对检测定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二、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要求,用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法对该标准溶液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12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 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玻璃安瓿瓶封装,每支20mL。冷藏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四、 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样品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洁净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转移至250mL容量瓶中,用1%硝酸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L)

扩展不确定度(k=2, μg/L)

基体

BW01147-28

水中镉标样

0.605

0.057

1%硝酸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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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涉及水中镉检测的相关标准解读(按相关度排序):
1.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6部分:金属和类金属指标》
适用范围: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镉的测定
关联方法:
6.1 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检出限0.05μg/L)
6.2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检出限0.006μg/L)
关键参数: 要求实验室空白值≤0.01μg/L,标准曲线相关系数≥0.995
2. 《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适用范围: 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镉的测定
检出限: 0.05μg/L(定量限0.2μg/L)
特殊要求: 需采用内标校正(推荐使用铑或铼内标),要求相对标准偏差≤10%
3. HJ 776-2015《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适用范围: 环境应急监测中的镉快速测定
检出限: 1.0μg/L(228.802nm谱线)
干扰消除: 需校正铁(Fe)和铅(Pb)的光谱干扰
4.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限值要求:
Ⅰ类水:≤0.001mg/L
Ⅱ类水:≤0.005mg/L
Ⅲ类水:≤0.005mg/L
Ⅳ类水:≤0.01mg/L
Ⅴ类水:≤0.01mg/L
检测依据: 引用GB/T 5750和HJ系列标准方法
注:实际检测时应根据水样类型选择对应方法,地表水推荐HJ 700,饮用水优先采用GB/T 5750.6,应急监测使用HJ 776。所有方法均需满足GB/T 27417-2017《合格评定 化学分析方法确认和验证指南》要求。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