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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挥发酚标准溶液(苯酚)_108-95-2,苯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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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挥发酚标准溶液(苯酚)

BW02064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08-95-2 2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100μg/mL {{inventory}}
水中挥发酚标准溶液(苯酚)介绍:

挥发酚溶液标准物质可直接使用,或通过逐级稀释配制成各种工作标准溶液。用于在挥发酚测量中,校准仪器或进行分析过程的质量控制及方法评价等。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精制苯酚和全自动逆渗透纯水机制备的实验室一级水为原料,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容量法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采用分光光度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 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v/v)

BW02064

水中挥发酚标准溶液(苯酚)

100

5%

H2O

四、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要求,采用容量滴定法对该标准溶液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1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 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透明安瓿瓶包装,每瓶20mL,(0~4)℃冷藏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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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相关标准解读(按相关度排序)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挥发酚的测定,苯酚作为标准物质用于校准曲线绘制
检出限 0.0003 mg/L(萃取法),0.01 mg/L(直接分光光度法)
关联内容
• 规定水样需预蒸馏处理,消除色度、浊度干扰
• 明确使用苯酚配制标准贮备液(1g/L)及系列标准溶液
• pH=10±0.2条件下与4-氨基安替比林显色反应
GB 7490-87《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溴化容量法》
适用范围 含高浓度挥发酚的废水(>1mg/L),苯酚作为标准物质用于方法验证
检出限 0.002 mg/L
关联内容
• 规定酸性条件下蒸馏分离技术
• 采用溴酸钾-溴化钾氧化滴定法
• 适用于焦化、石油化工等工业废水检测
注:当水样中挥发酚浓度<0.5mg/L时建议优先选用HJ 503-2009,浓度较高时可采用GB 7490-87。两标准均以苯酚为基准物质建立检测方法。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