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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挥发酚标准溶液(苯酚)_108-95-2,苯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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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挥发酚标准溶液(苯酚)

BW02063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08-95-2 2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1000mg/L {{inventory}} 冷藏储存 常温运输
水中挥发酚标准溶液(苯酚)介绍:

挥发酚溶液标准物质可直接使用,或通过逐级稀释配制成各种工作标准溶液。用于在挥发酚测量中,校准仪器或进行分析过程的质量控制及方法评价等。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精制苯酚和全自动逆渗透纯水机制备的实验室一级水为原料,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容量法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采用分光光度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 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介质

BW02063

水中挥发酚标准溶液(苯酚)

1000

3%

H2O

四、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要求,采用容量法对该标准溶液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1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 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玻璃安瓿瓶包装,每瓶20mL,冷藏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溶液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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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相关标准及解读(按相关度排序)
1. GB 7490-87《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中挥发酚的测定(苯酚及酚类化合物)。
关联内容:
标准溶液要求:苯酚标准溶液需用无酚水配制,避光保存于棕色瓶中。
前处理要求:水样需蒸馏预处理以消除干扰物质。
检出限: 0.002 mg/L(光度法测定范围0.002-0.1 mg/L)
2.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萃取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替代GB 7490-87,扩展应用于更低浓度挥发酚检测(如清洁水体)
关联内容:
萃取方法优化:采用三氯甲烷萃取提高灵敏度
标准溶液稳定性:规定苯酚标准储备液保存期为2个月,工作液现用现配
检出限: 0.0003 mg/L(萃取法测定范围0.0003-0.1 mg/L)
3. GB 11901-89《水质 苯酚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高精度苯酚定量分析,特别适用于复杂基质水样
关联内容:
标准溶液要求:需使用色谱纯苯酚配制,推荐内标法定量
衍生化处理:规定水样需进行乙酰化或硅烷化衍生预处理
检出限: 0.001 mg/L(气相色谱法测定范围0.001-10 mg/L)
注:不同标准方法的选择需结合检测目的(定性/定量)、样品基质复杂程度及设备条件。分光光度法操作简便但易受干扰,气相色谱法特异性更强但设备成本高。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