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氯乙烯中油雾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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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磷标准溶液/以P计
BW02282-1000-1000 | 10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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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镉单元素溶液标准物质/介质:1%硝酸
GBW(E)084443 | 10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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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铅单元素溶液标准物质/介质:1%硝酸
GBW(E)084451 | 10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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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银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介质:5%硝酸
GBW(E)083740 | 10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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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氮标准溶液/以N计
BW02003-1000-1000 | 1000μg/mL
四氯乙烯中油雾标准样品
本标准物质用于环境监测及相关的分析测试及宣贯的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实验室质量控制。
样品制备与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高纯(正十六烷:异辛烷:苯=65:25:10体积比例混合),以四氯乙烯为溶剂,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以配制值作为标准值,采用四氯乙烯中石油类溶液标准物质以红外分光光度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比周年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要求,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对该标准溶液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2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玻璃安瓿封装,每支10mL。(0~4)℃冷藏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品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5.0mL浓样至100mL容量瓶中,用四氯乙烯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mg/L)
扩展不确定度(k=2, mg/L)
基体
BW02090d
四氯乙烯中油雾标样
63.4
5.5
四氯乙烯
声明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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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准解读(按相关度排序)
HJ 637-2018《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GBZ/T 300.43-201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43部分:叠氮酸和叠氮化物》
注:上述标准虽未直接规定油雾标样制备方法,但提供了四氯乙烯作为检测介质时的关键参数要求,可作为标样制备及方法验证的依据。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