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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油雾标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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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油雾标样

BW02090d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51.5μg/mL左右 {{inventory}}
四氯乙烯中油雾标样介绍:

本标准样品用于环境监测及相关的分析测试及宣贯的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实验室质量控制。

样品制备与定值方法

本标准样品以高纯(正十六烷:异辛烷:苯=65:25:10体积比例混合),以四氯乙烯为溶剂,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以配制值作为标准值,采用四氯乙烯中石油类溶液标准物质以红外分光光度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要求,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对该标准样品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样品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样品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样品以玻璃安瓿瓶封装,每支10mL。(0~4)℃冷藏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样品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品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5.0mL浓样至100mL容量瓶中,用四氯乙烯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mg/L)

扩展不确定度(k=2, mg/L)

基体

BW02090d

四氯乙烯中油雾标样

51.4

4.3

四氯乙烯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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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准解读(按相关度排序)
1. GB/T 17061-2023《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5部分:油雾》
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油雾(包括矿物油雾和动植物油雾)浓度的测定,明确使用四氯乙烯作为溶剂进行样品前处理
关联内容: • 样品采集使用玻璃纤维滤膜
• 样品处理需用四氯乙烯超声萃取30分钟
• 测定方法为红外分光光度法(波数2930cm⁻¹处定量)
检出限与定量范围: 方法检出限:0.5 mg/m³(以采集75L空气计)
定量下限:1.7 mg/m³
测定范围:1.7 mg/m³ ~ 50 mg/m³
2. GBZ/T 159-201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适用范围: 规范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包括油雾)的采样方法,涉及四氯乙烯作为溶剂的样品保存要求
关联内容: • 规定油雾采样应使用个体采样器
• 样品保存要求:滤膜样品需用四氯乙烯浸泡后密封保存
• 采样流量范围:1~5 L/min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