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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油雾标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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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油雾标样

BW02090d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20.0μg/mL左右 {{inventory}}

四氯乙烯中油雾标样

四氯乙烯中油雾标样介绍:

本标准样品用于环境监测及相关的分析测试及宣贯的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实验室质量控制。

一、样品制备与定值方法

本标准样品以高纯正十六烷、异辛烷、苯为原料,以四氯乙烯为溶剂,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以配制值作为标准值,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样品量值的溯源性。

二、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 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均匀性及稳定性评估》要求,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对该标准溶液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样品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样品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样品以玻璃安瓿封装,每支10mL。(0~4)℃冷藏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样品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四、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品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5.0mL浓样至100mL容量瓶中,用四氯乙烯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mg/L

扩展不确定度(k=2, mg/L

基体

BW02090d

四氯乙烯中油雾标

20.1

1.9

四氯乙烯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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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四氯乙烯中油雾标样」相关的标准解读

GB/T 16488-1996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石油类及动植物油含量的测定,使用四氯乙烯作为萃取溶剂。
关联内容 • 四氯乙烯作为萃取剂,用于从水样中分离油类物质
• 标准中规定了标样制备要求,需使用四氯乙烯配制含特定油类浓度的校准溶液
检出限 当水样体积为500 mL时,方法检出限为0.01 mg/L(油类总量)

GBZ/T 160.42-200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烷烃类化合物》

适用范围 针对工作场所空气中矿物油雾(如润滑油、柴油等)的采样与测定,四氯乙烯可用于样品前处理
关联内容 • 标准要求使用四氯乙烯溶解滤膜上采集的油雾颗粒
• 标样需通过四氯乙烯稀释已知浓度的油类物质,用于建立校准曲线
检出限 最低定量浓度为0.5 mg/m³(以采样体积100 L计)

HJ 637-2018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替代GB/T 16488-1996,明确四氯乙烯作为唯一许可萃取溶剂,适用于各类水环境监测
关联内容 • 规定四氯乙烯纯度需达到红外级,且需通过空白试验验证
• 标样配置需使用四氯乙烯与标准油混合,并在特定波长下进行光谱校正
检出限 改进后方法检出限为0.006 mg/L(油类总量)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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