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丙酸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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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水质P2O5以五氧化二磷计算浓度质控样15μg/mL
NCSZ-P2O5-15μg/mL | 15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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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Ge锗标准溶液/5%硝酸+5%氢氟酸
NCS1876316 | 5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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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Fe铁标准溶液
NCS1876344 | 3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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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TP总磷标准溶液
NCS1876307 | 8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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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水质COD-Mn高锰酸盐指数质控样5.6μg/mL
NCSZ-COD(Mn)-5.6μg/mL | 5.6μg/mL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标准物质丙酸(CAS号:79-09-4)为原料,以高纯水为溶剂,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溶液标准物质采用重量-容量法定值,以配制值为标准值,并采用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VWD)核验配制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BW06403
水中丙酸溶液
10000
2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技术规范(等效ISO35指南),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样品采用液相色谱法对溶液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硼硅酸盐玻璃安瓿瓶包装,2mL/支,使用时需准确移取。
2.贮存及使用:(0~4)℃冷藏和避光条件下保存,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按需要准确移取。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声明: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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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适用于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水质限值要求,包括感官性状、微生物、毒理等指标。
该标准未直接规定丙酸的限值,但明确要求对饮用水中可能存在的有机污染物进行风险管控。丙酸作为食品添加剂,若在饮用水中检出需结合其他标准(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综合评估。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甲酸、乙酸、丙酸等11种一元羧酸的测定。
样品经0.22μm滤膜过滤后直接进样,通过离子色谱柱分离,电导检测器检测,保留时间定性,外标法定量。
采用衍生化处理(如酯化反应)后通过DB-WAX色谱柱分离,FID检测器测定,丙酸检出限可达0.05 mg/L,适用于工业废水等高浓度样品。
① 若检测食品加工用水中的丙酸需同步参考GB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最大残留量3.0g/kg)
②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未规定丙酸限值,污染源监测建议结合排污许可证要求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