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氏细菌浊度标准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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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氏细菌浊度标准物质
GBW(E)091230 | 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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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氏细菌浊度标准物质
GBW(E)091231 | 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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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氏细菌浊度标准物质
GBW(E)091233 | 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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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氏细菌浊度标准物质
GBW(E)091234 | 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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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氏细菌浊度标准物质
GBW09293 | 0.50【麦氏单位(MCF)】/不确定度: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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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氏细菌浊度标准物质
GBW09294 | 1.00【麦氏单位(MCF)】/不确定度: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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浊度标准物质
GBW(E)120011 | 400【度(NTU,FTU)】/不确定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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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氏细菌浊度标准物质
GBW(E)091231 | 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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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氏细菌浊度标准物质
GBW(E)091233 | 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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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氏细菌浊度标准物质
GBW(E)091234 | 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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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氏细菌浊度标准物质
GBW09296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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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氏细菌浊度标准物质
GBW09297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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芹菜粉中毒死蜱、氯氰菊酯分析质控样品
NCS192193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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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肉粉中4种磷酸盐分析质控样品(GB 5009.256-2025)
NCS192190 | 磷酸盐、焦磷酸盐、三偏磷酸盐、三聚磷酸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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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粉中维生素A、维生素C、维生素D、维生素E分析质控样品
NCS192182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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焙烤食品中13种防腐剂分析质控样品
NCS192140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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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粉中铁、镁、铜、镉、锌分析质控样品
NCS192197 | 见证书



浓度/纯度/标准值:GBW(E)091230:(0.50 ± 0.07)MCFGBW(E)091231:(1.00 ± 0.05)MCFGBW(E)091232:(2.00 ± 0.16)MCFGBW(E)091233:(3.00 ± 0.21)MCFGBW(E)091234:(4.00 ± 0.22)MCF空白: 0 MCF
使用注意事项:使用时要恢复至室温(15~30)℃,标准溶液需要摇匀后直接进行测量,或从玻璃管中取出后进行测量。 0 MCF的配制:取蒸馏水或去离子水,经孔径为0.1 μm(或0.2 μm)微孔滤膜反复过滤2次以上,其细菌浊度值≤0.01。
特征形态:液态
主要分析方法:NCCLS规定和国际公认的配制法
定值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规格:每瓶5mL
定级证书量值信息:
应用领域:临床\卫生及法医/微生物,临床\卫生及法医/临床检验,仪器检定/校准用标准物质/仪器检定/校准用标准物质
保存条件:置于(2~8)℃温度下冷藏保存。
研制单位名称: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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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 要求标准物质的浓度与吸光度需通过分光光度法进行标定
• 规定浊度标准应与待测菌液在相同实验条件下同步测定
• 浊度对比应在白色背景、自然光条件下进行目视判定,差异超过1个梯度时应重新标定
• 规定不同菌种需分别建立浊度-菌落数对应关系
• 标准物质开封后需在指定条件下保存,有效期通常不超过3个月
• 浊度测定结果与平板计数法的偏差应控制在0.5 log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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