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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土壤成分标准物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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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土壤成分标准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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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解读
1.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适用范围: 适用于耕地、园地、牧草地等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查与分类管理,规定了8种重金属(镉、汞、砷、铅、铬、铜、镍、锌)和2种有机污染物(六六六、滴滴涕)的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
关联内容: • 将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三个类别
• 明确不同pH条件下重金属的限量值(如镉的筛选值范围为0.3~0.8 mg/kg)
检出限要求: 标准引用HJ/T 166等监测方法标准,要求实验室方法检出限需低于风险筛选值的1/4(例如镉的检测方法需满足≤0.075 mg/kg)
2. HJ 166-2020《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适用范围: 规范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全流程,包括采样、制样、分析及质量控制,明确标准物质在质控中的应用
关联内容: • 要求每批样品至少插入1个土壤标准物质进行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
• 规定标准物质测定结果应在认定值的不确定度范围内
质控要求: 标准物质相对偏差应≤15%(重金属类)或≤25%(有机污染物)
3. 《土壤质量 土壤样品制备指南》
适用范围: 规定土壤样品风干、研磨、过筛、混匀等制备程序,适用于标准物质制备的参考流程
关键指标: • 要求标准物质粒径≤0.15 mm(100目)
• 均匀性检验采用X射线荧光光谱法,要求相对标准偏差(RSD)<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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