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QC-11-01β溶血性链球菌质控样品 (GB 4789.1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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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QC-04-01沙门氏菌质控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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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QC-10-04金黄色葡萄球菌质控样品
CICC B0171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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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QC-40-01克罗诺杆菌质控样品
CICC B0371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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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菌清 质控样 - 1.5mL/瓶
CQC-061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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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菌清 质控样 - 1.5mL/瓶
CQC-061 | 其他批次需预定:浓度随机货期60天左右,保质期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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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菌清 质控样 - 1.5mL/瓶
CQC-061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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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天复溶液 复溶液
410386 | 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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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脓杆菌(铜绿假单胞菌) 质控样/微生物质控样
NSI_10662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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阪崎克洛诺斯杆菌 Cronobacter sakazakii CICC 25422
CICC 25422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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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奇异球菌 Deinococcus antarcticus CICC 25421
CICC 25421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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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血葡萄球菌 Staphylococcus haemolyticus CICC 25420
CICC 25420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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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黄微球菌 Micrococcus luteus CICC 25419
CICC 25419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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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及食品加工环境中β型溶血性链球菌的定性检测,包括原料、半成品、成品及环境样本的微生物学检验,重点关注食品安全风险控制[1][3]。
1. 前处理:无菌取样后均质处理;
2. 选择性增菌:使用含叠氮钠的葡萄糖肉汤36℃培养24-48小时;
3. 分离培养:血琼脂平板划线,36℃需氧培养18-24小时观察溶血现象;
4. 形态与生化鉴定:革兰氏染色镜检、链激酶试验及CAMP试验确认[1][3]。
本标准为定性检测方法,不设定定量限。检出限取决于样本中目标菌的存活状态,最低可检出1 CFU/25g样品(经增菌后)[1]。
1. 标准菌株:需使用ATCC或等效机构提供的β溶血性链球菌标准菌株;
2. 储存条件:冻干粉质控样品需-20℃以下避光保存,有效期6个月;
3. 使用要求:复溶后应立即使用,避免反复冻融[1]。
1. 血琼脂制备:基础培养基冷却至50℃时无菌加入5%-10%脱纤维羊血;
2. 溶血观察:培养后菌落周围出现完全透明溶血环(β溶血);
3. 链激酶试验:接种于含纤维蛋白原的培养基,35℃水浴4小时观察溶解现象;
4. 结果判读:革兰阳性链状球菌且生化试验阳性判定为检出[1][3]。
1. 生物安全:实验应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进行,废弃物需高压灭菌;
2. 干扰物质:高盐或抑菌成分样品需适当稀释后检测;
3. 假阳性控制:需排除其他β溶血性微生物(如李斯特氏菌)的干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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