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中可浸出六价铬分析标准物质
-
水质 铬
GBQC(E)01-0979 | 5μg/L
-
固体废物中可浸出六价铬分析标准物质
RMH-G056 | 见证书
-
固体废物中可浸出六价铬分析标准物质
RMH-G055 | 见证书
-
固体废物中可浸出六价铬分析标准物质
RMH-G058 | 见证书
-
萘标准物质
SDS139015M | 20.51%V/V
-
水质 铬
GBQC(E)01-0979 | 5μg/L
-
固体废物中可浸出六价铬分析标准物质
RMH-G056 | 见证书
-
固体废物中可浸出六价铬分析标准物质
RMH-G055 | 见证书
-
固体废物中可浸出六价铬分析标准物质
RMH-G058 | 见证书
-
萘标准物质
SDS139015M | 20.51%V/V
-
水质硫化物能力验证样品/硫化物(以S2-计)/240804
CTI-HJ-01039 | 硫化物(以S2-计)
-
水质硫化物能力验证样品/硫化物(以S2-计)/240803
CTI-HJ-01039 | 硫化物(以S2-计)
-
灰铸铁光谱分析用标准物质
GBW(E)010678 |
-
灰铸铁光谱分析用标准物质
GBW(E)010679 |
-
球墨铸铁光谱分析用标准物质
GBW(E)010680 |
量值基本信息:
编号
特性量
标准值(mg/L)
扩展不确定度(mg/L)
RMH-G057
可浸出六价铬
0.440
0.066
产品详细信息:
本标准物质对固体废物中可浸出六价铬的研究和监控具有重要意义,可用于农业、地质、环保等领域相关分析测试中方法精密度评价、仪器校准及过程中质量控制。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选择经筛查的含六价铬的固体废物为基体,在制备过程中经去杂质、粉碎、高速混合等特殊均质化手段,经低温干燥后将样品在洁净室分装于聚乙烯瓶中,Co60辐射灭菌后避光保存。
二、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特性量
标准值(mg/L)
扩展不确定度(mg/L)
RMH-G057
可浸出六价铬
0.440
0.066
本标准物质特性量值的不确定度评定中主要考虑多家实验室联合定值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标准物质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三、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考察
参照国家标准物质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标准物质样品,按照国家标准HJ299-2007《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进行浸出前处理;采用国家标准GB/T15555.4-1995 《固体废物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规定的方法-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最小取样量为150g。结果表明,该系列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暂定为3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检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采用多家实验室联合定值方式进行赋值。定值方法为硫酸硝酸法浸出-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测定,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特性量值的溯源性。
五. 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聚乙烯瓶封装,每瓶1.5kg。 在避光、清洁、室温处保存;打开和使用过程中严格防止玷污。规定最小取样量为150g,使用时请不要低于该取样量。本标准物质必须在标准HJ299-2007《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和GB/T15555.4-1995 《固体废物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结合情况下使用,才能保证数据一致。
六. 安全警示
该标准物质为有害粉尘物质,称量时防止静电。使用时应注意防护,戴口罩、手套,避免与口或直接与皮肤接触。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HJ/T 299-2007《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
适用于固体废物及其构筑物中有害物质的浸出毒性鉴别,特别针对无机物(包括六价铬)的浸出特性检测。规定了使用pH=3.20±0.05的硫酸/硝酸混合溶液作为浸提剂的标准化方法。
本方法需配合GB/T 15555.4-1995进行后续六价铬测定,两者形成完整的"浸出-检测"方法链。
GB/T 15555.4-1995《固体废物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专门用于固体废物浸出液中六价铬的定量分析,适用于浓度范围0.004-1.0 mg/L的水溶液体系,涵盖HJ/T 299-2007等浸出方法获得的样品。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