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土壤中重金属分析标准物质(GB/T17141-1997/HJ680-2013/HJ49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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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中铜HJ491-2019
MCS-1362 | 18.8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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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中硒分析标准物质(HJ702-2014)
RMH-G190 | 见证书/固体废物/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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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垃圾中氯分析标准物质(CJ/T96-2013)
RMH-G139 | 见证书/餐厨 垃圾/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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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中全铝分析标准物质(HJ781-2016)
RMH-A419 | 见证书/土壤/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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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中甲醛分析质控样HJ 997-2018
MCS-1692 | 29.1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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滤膜中硅质控样品/HJ 799-2016
BWZ7994-2016 | 3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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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中甲醛分析质控样HJ 997-2018
MCS-1692 | 3.75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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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中全硼分析标准物质
RMH-A276 | 见证书/土壤/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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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中全硼分析标准物质
RMH-A278 | 见证书/土壤/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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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中重金属分析标准物质
GBW(E)100737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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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中重金属分析标准物质
GBW(E)100738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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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S55231-250mg | ≥99.9% metals basis, nanopowder,<100nm particle 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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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料中铝分析质控样品
NCS192188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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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肉粉中恩诺沙星分析质控样品(阴性)
NCS190988-Y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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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汁中日落黄分析质控样品
NCS192202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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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粉(白菜粉)中噻虫胺分析质控样品(阴性)
NCS191047-Y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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α-乳白蛋白
NCS1603678-100mg | 见证书



编号
物质名称
标准值(mg/kg)
扩展不确定度(mg/kg)
定值方法
RMH-A009
铅(Pb)
40.4
5.9
GB/T17141-1997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镉(Cd)
2.14
0.32
砷(As)
21.8
3.2
HJ680-2013
原子荧光法
汞(Hg)
0.41
0.07
铜(Cu)
18.3
2.7
HJ491-2019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铬(Cr)
50.8
7.6
锌(Zn)
45.1
6.3
镍(Ni)
8.89
1.29
锰(Mn)
114
14
本标准物质对土壤环境中重金属含量的研究和监控具有重要意义,可用于农业、地质、环保和卫生等领域相关分析测试中方法精密度评价、仪器校准及过程中质量控制。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选择经筛查的东莞旱地土壤为基体,除去杂质、自然风干、磨粉及高速混合等特殊均质化手段,低温干燥后将样品在洁净室分装于聚乙烯瓶中,经Co60辐射灭菌、避光保存。
二、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物质名称
标准值(mg/kg)
扩展不确定度(mg/kg)
定值方法
RMH-A009
铅(Pb)
40.4
5.9
GB/T17141-1997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镉(Cd)
2.14
0.32
砷(As)
21.8
3.2
HJ680-2013
原子荧光法
汞(Hg)
0.41
0.07
铜(Cu)
18.3
2.7
HJ491-2019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铬(Cr)
50.8
7.6
锌(Zn)
45.1
6.3
镍(Ni)
8.89
1.29
锰(Mn)
114
14
本标准物质特性量值的不确定度评定中主要考虑多家实验室联合定值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标准物质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三、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考察
参照国家标准物质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结合标准GB/T17141-1997《土壤质量铅、镉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491-2019《土壤和沉积物铜、锌、铅、镍、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和HJ680-2013《土壤和沉积物 汞、砷、硒、铋、锑的测定 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标准物质样品,采用微波消解-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对铅和镉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最小取样量为0.5g;微波消解-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FAAS)铜、铬、锌、镍和锰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最小取样量为为0.5g;采用微波消解法-原子荧光法对砷和汞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最小取样量为0.5g。结果表明,该系列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3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检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系列标准物质采用多家实验室联合定值方式进行赋值。定值方法为微波消解-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AAS)、微波消解-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FAAS)和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AFS),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特性量值的溯源性。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系列标准物质以聚乙烯瓶封装,每瓶70g,在避光、清洁、室温处保存;打开和使用过程中严格防止玷污,特别是天气干燥时注意防止静电影响称量。规定最小取样量为0.5g,使用时请不要低于该取样量。使用时应注意做好防护措施,戴口罩、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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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适用范围:适用于土壤中铅和镉元素的测定,特别适用于土壤污染调查与农产品安全评估。
适用范围:适用于土壤中铜、锌、镍元素的测定,新增铬元素测定方法(原HJ 491-2009已废止)。
适用范围:专门针对土壤中砷和汞的测定,包含两种方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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