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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用地土壤中重金属分析标准物质 (GB15618-2018/GB/T17141-1997/HJ491-2019/HJ 1081-2019/HJ680-2013)_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建设用地土壤中重金属分析标准物质 (GB15618-2018/GB/T17141-1997/HJ491-2019/HJ 1081-2019/HJ680-2013)

RMH-A307 Heavy metals in development land soil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70克/瓶 {{goodObj.date}} 萘析精选 {{item.norm}} 见证书 {{inventory}} 见证书 常温运输

建设用地土壤中重金属分析标准物质 介绍:

量值基本信息:

  • 商品名称: 建设用地土壤中重金属分析标准物质
  • 商品编号: RMH-A307
  • 英文名称:: Heavy metals in development land soil
  • 规格:: 70克/瓶
  • 形态:: 粉末
  • 基体:: 污染 建设 土壤
  • 库存:: 300
  • 有效期限:: 2024/03-2027/02
  • 货期:: 现货

编号

元素

标准值(mg/kg

扩展不确定度(mg/kg

定值方法

RMH-A307

(Pb)

193

23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Cd)

19.7

2.7

(As)

43.6

5.4

原子荧光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g)

35.1

4.9

(Sb)

110

15

(Cu)

170

20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Co)

39.1

4.9

(Ni)

94.1

11.9

(V)

178

22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Be)

40.3

5.3

产品详细信息:

本标准物质对土壤环境中重金属含量的研究和监控具有重要意义,可用于农业、地质、环保和卫生等领域相关分析测试中方法精密度评价、仪器校准及过程中质量控制。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选择经复配的污染建设用地土壤为基体,去杂质、自然风干磨粉及高速混合等特殊均质化手段,低温干燥后将样品在洁净室分装于聚乙烯瓶中,经Co60辐射灭菌、避光室温保存。

二、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元素

标准值(mg/kg

扩展不确定度(mg/kg

定值方法

RMH-A307

(Pb)

193

23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Cd)

19.7

2.7

(As)

43.6

5.4

原子荧光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g)

35.1

4.9

(Sb)

110

15

(Cu)

170

20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Co)

39.1

4.9

(Ni)

94.1

11.9

(V)

178

22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Be)

40.3

5.3

本标准物质特性量值的不确定度评定中主要考虑多家实验室联合定值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标准物质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三、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考察

参照国家标准物质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按照国家标准GB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要求,结合标准GB/T17141-1997土壤质量铅、镉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491-2019《土壤和沉积物铜、锌、铅、镍、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1081-2019《土壤和沉积物 钴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和HJ680-2013土壤和沉积物 汞、砷、硒、铋、锑的测定 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标准物质样品,采用微波消解-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对铅和镉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最小取样量为0.2g;微波消解-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FAAS)对铜、钴、钒和镍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最小取样量为0.2g采用微波消解法-原子荧光法对砷、汞和锑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最小取样量为0.2g。结果表明,该系列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3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检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采用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GB 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解读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查和风险管制,重点关注以下两类用地:

用地类型包含内容
第一类用地居住用地(住宅、学校、医疗等)、公共设施用地(公园、广场等)
第二类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等
二、关联内容

在用户提及的10种金属中,本标准明确规定了以下污染物的筛选值和管制值:

金属名称CAS编号第一类用地筛选值(mg/kg)第二类用地筛选值(mg/kg)
7440-38-22060
7440-43-92082
7439-92-1400800
7439-97-6838
7440-50-8200018000
7440-02-0150900

注:钴、钒、铍、锑未列入本标准污染物清单

三、检测方法关联

标准推荐采用以下分析方法(具体检出限参照各方法标准):

检测项目分析方法
铅、镉GB/T 17141《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680《土壤和沉积物 汞、砷、硒、铋、锑的测定 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
HJ 737《土壤和沉积物 汞的测定 催化热解-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铜、镍HJ 491《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四、实施要求
1.当检测值超过筛选值时,应启动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2.管制值作为风险不可接受水平的判定依据
3.监测频次要求:原则上每5年开展一次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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