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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油雾标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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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油雾标样

BW02090d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30.2mg/L左右 {{inventory}}
四氯乙烯中油雾标样介绍:

本标准样品用于环境监测及相关的分析测试及宣贯的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实验室质量控制。

一、样品制备与定值方法

本标准样品以高纯(正十六烷:异辛烷:苯=65:25:10体积比例混合),以四氯乙烯为溶剂,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以配制值作为标准值,采用四氯乙烯中石油类溶液标准物质以红外分光光度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二、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 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要求,用红外分光光度法对该标准溶液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样品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样品以玻璃安瓿瓶封装,每支10mL。(0~4)℃冷藏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四、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品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5.0mL浓样至100mL容量瓶中,用四氯乙烯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mg/L)

扩展不确定度(k=2, mg/L)

基体

BW02090d

四氯乙烯中油雾标样

30.0

3.0

四氯乙烯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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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油雾标样相关标准解读
1. GBZ/T 300.60-201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60部分:油雾》
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油雾浓度的测定,包含使用四氯乙烯作为溶剂的萃取法。
方法概述: 通过四氯乙烯萃取空气中的油雾,利用红外分光光度法或重量法测定总油含量。
关联内容: • 采样要求:使用玻璃纤维滤膜采集空气样品
• 前处理:四氯乙烯萃取后需静置分层
• 质量控制:需进行空白实验及平行样测定
检出限: • 红外法:0.5 mg/m³(采样体积100 L)
• 重量法:1.0 mg/m³(采样体积200 L)
注意事项: 四氯乙烯需避光保存,萃取过程应在通风橱中进行。
2.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中油类物质的测定,使用四氯乙烯作为萃取溶剂。
方法概述: 通过酸化破乳后,四氯乙烯萃取样品中的油类物质,经硅酸镁吸附去除动植物油干扰后测定。
关联内容: • 萃取比:水样与四氯乙烯体积比为10:1
• 吸附处理:使用60目硅酸镁吸附柱
• 质量控制:需测定方法空白及加标回收率
检出限: • 方法检出限:0.04 mg/L(取样500 mL)
• 测定下限:0.16 mg/L
注意事项: 萃取后需在4小时内完成测定,避免四氯乙烯挥发损失。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