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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酚质控样P820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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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酚质控样P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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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酚质控样P820介绍:

货号:BY017789
系统编号:DND028640
CAS号:
单位:支
浓度:20.6ug/L
规格:2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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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版:挥发酚质控样P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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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7490-87《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及工业废水中挥发酚的测定,检测浓度范围为0.002 mg/L至0.5 mg/L。干扰物质(如硫化物、油类等)需通过蒸馏或预处理消除。
核心检测方法
1. 蒸馏法分离挥发酚:水样经酸化后蒸馏,收集馏出液。
2. 分光光度法测定:馏出液在pH=10条件下与4-氨基安替比林及铁氰化钾反应生成橙红色化合物,于510 nm波长处测定吸光度,计算挥发酚浓度。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MDL)为0.0003 mg/L,定量限(LOQ)为0.001 mg/L。需通过空白试验及标准曲线验证仪器灵敏度。
质控样品要求
1. 使用有证挥发酚质控样(如P820)进行平行样测定,相对标准偏差(RSD)应≤10%。
2. 每批次样品需加标回收率试验,回收率范围控制在85%-115%。
3. 实验用水需为无酚纯水,试剂纯度需符合分析级要求。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蒸馏:水样加入磷酸调节pH≤4,加入硫酸铜抑制氧化,控制蒸馏速度≤3 mL/min。
2. 显色反应:馏出液中依次加入缓冲液(pH=10)、4-氨基安替比林溶液及铁氰化钾溶液,混匀后静置15分钟。
3. 吸光度测定:用20 mm比色皿在510 nm处测定,避免阳光直射导致显色物分解。
特别说明
1. 硫化物干扰需通过预蒸馏或加入硫酸铜消除;油类需用正己烷萃取去除。
2. 显色反应需严格控制pH=10±0.2,避免温度高于25℃导致显色不稳定。
3. 所有玻璃器皿需用1+9盐酸浸泡,避免酚类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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