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氯乙烯中油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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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标/乙腈中隐色结晶紫-D6
BePure-23722XA-1.2mL | 1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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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水中氨甲环酸
Bepure-22147YW | 10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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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甲醇中1.7-二氨基庚烷
BePure-21744YM | 10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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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甲醇中灭菌丹
BePure-23067YM | 1000µ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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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二氯甲烷中四戊基锡
BePure-25950XD-5mL | 100µg/mL
四氯乙烯中油雾标准物质按照GB/T15000系列《标准物质工作到则》及GB/T27025的有关要求进行生产和定值。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分析测试、方法评价、质量控制。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纯度经准确定值的油雾类(按照正十六烷:异辛烷:苯=65:25:10体积比混合),以四氯乙烯为溶剂,在室温20±4℃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采用四氯乙烯中油雾标准物质红外分光光度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潮源性。
三、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μg/mL)
扩展不确定度
(k=2)(%)
BW01029
四氯乙烯中油雾
1000
3
标准值的不确度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
本标准物质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18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安瓿瓶封装,每支10mL。 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置于冷藏2-8℃阴凉避光处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四氯乙烯中油雾检测相关标准解读
GBZ/T 300.99-201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99部分:四氯乙烯》
GBZ/T 300.123-201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23部分:油雾》
HJ 644-2013《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检测技术要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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